1.为保证毕业生党员走向社会后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高校原则上不再保留毕业生的党员关系。因特殊情况(如出国出境学习,见附件2,按要求填表),确需组织关系暂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学生本人需向党总支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暂不接收组织关系证明,不能转出的党员,须按时缴纳党费以及通过各种方式参加组织生活。
2、毕业生党员无正当理由,不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动脱党。学校党委将依据党章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并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备案。
3、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如果遇到问题或不慎丢失,要在有效期内及时向所去地方、单位或原单位的党组织报告,请求协调解决或补办。
4.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北京市外的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有责任督促接受地党组织及时反馈回执。
二、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
1、毕业生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必须为有接收组织关系权限的基层党委。 注意:党总支、基层党支部、村支部等不能接收组织关系。
2、毕业生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地级市、区县党委组织部或相当于此一级的基层党委或负责接转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组织部门。
3、关系转接市外的同学,转接组织关系前,提前沟通对方,了解清楚目标党组织政策,确定好转接流程和要求,避免因为接受要求不同,而来回跑路的情况发生。
4、近期转正的毕业年级预备党员可以在完成转正手续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
三、具体需要办的。
1.下载【附件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问答】认真阅读,下载【附件3+组织关系转接承诺书】,填好信息后打印纸质版,承诺人处必须手签字,然后手机app扫描后发给本支部负责人存档。
2.组织关系转移,需本人从微信里关注“党员e先锋公众号”,在公众号里完成,具体操作办法,点击下载附件【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个人操作办法个人操作办法】,按附件操作即可。如有问题,请联系本支部负责人。
如果看不到附件,注意在手机页面上找电脑版 这几个字,点击一下,做个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