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学生公寓入住管理办法含寒暑假住宿申请办理

作者: 时间:2019-12-18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寓宿舍入住管理,维护公寓秩序,为同学们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居住生活环境,结合学校公寓管理实际,特制订本宿舍入住管理办法。

一、学生入住宿舍审批及流程

1、新生入学由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按照教务处及研究生处提供的新生录取名单,根据公寓房源情况及各学院招生情况分配相应的公寓房间,由各二级学院统一自主安排床位住宿。

2、休学后复学、退伍返校、双培生返校、新生提前报到、联合培养的在读博士等需要住宿的同学须填写《北京农学院学生公寓入住申请表》,由所在班级班主任(导师、辅导员、学院领导、教务处/研究生处进行审批。

3、申请人持经相关单位审批同意的申请表到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安排床位,填写《住宿协议书》、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二、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审批及流程

1、寒暑假放假期间,学生公寓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住。 如确因完成我校老师安排的实习、实验、学习和参加学校安排的其它活动,学生需填写《北京农学院)年寒/暑假学生留宿申请表》。

2、申请人需在学校规定的正式放假日期一周前提交申请表,由班主任(导师)和辅导员确认签字并报学院审批,学院同意后将留宿申请表(学院留存)部分留存备案,通过审批的同学将辅导员签字盖章的留宿登记表(宿管留存部分交公寓楼值班室备案。

3、各二级学院汇总本学院经过审批可以留住公寓的学生信息,填写《北京农学院(年寒/暑假留校住宿人员登记表》,签字盖章后于放假前分别交至学生处(研究生处)/ 安稳处/后勤基建处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附件1:《北京农学院学生公寓入住申请表》

附件2京农( )年寒/学生宿申表》

附件3《北农学年寒/留校宿员登记表》

北京农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7号 邮编:10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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